设 $M=(1,2,\cdots,2008)$ 是前 $2008$ 个正整数组成的集合,$A=\{a_1,a_2,\cdots,a_{30}\}$ 是 $M$ 的一个 $30$ 元子集,已知 $A$ 中的元素两两互质,证明 $A$ 中至少有一半元素是质数.
【难度】
【出处】
2008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山西省预赛
【标注】
【答案】
略
【解析】
先证明:$A$ 中 $16$ 个元素中必有一个是质数.
为此,任取 $16$ 个元素,不妨设为 $a_1,a_2,\cdots,a_{16}$ 若其中没有质数,则它们中至多一个为 $1$,其余 $15$ 个皆为合数,设 $a_1,a_2,\cdots,a_{15}$ 都是合数,则每个数皆可分解成至少两个质因数的乘积.若 $p_i$ 是 $a_i$ 的最小质因数,则 $p_i\leqslant \sqrt {a_i}(i=1,2,\cdots,15)$.由于 $A$ 中的数两两互质,则 $p_1,p_2,\cdots,p_{15}$ 互不相同,而将全体质数自小到大排列,第 $15$ 个质数是 $47$,所以,若 $p_1$ 是 $p_1,p_2,\cdots,p_{15}$ 中的最大数,即有 $p_1\geqslant 47$,于是 $a_1\geqslant {p_1}^2\geqslant {47}^2>2008$,即 $a_1\notin M$,矛盾!
因此 $a_1,a_2,\cdots,a_{15}$ 中必有质数,不妨设 $a_1$ 为质数.今从集合 $A$ 中去掉 $a_1$,在剩下的 $29$ 个元素中,再次进行同样的讨论,可知其中的 $16$ 个元素中也必有一个是质数,设为 $a_2$.如此下去,可以连续进行 $15$ 次,每次都可从 $A$ 中取到一个新的质数,因此 $A$ 中至少有 $15$ 个质数.
为此,任取 $16$ 个元素,不妨设为 $a_1,a_2,\cdots,a_{16}$ 若其中没有质数,则它们中至多一个为 $1$,其余 $15$ 个皆为合数,设 $a_1,a_2,\cdots,a_{15}$ 都是合数,则每个数皆可分解成至少两个质因数的乘积.若 $p_i$ 是 $a_i$ 的最小质因数,则 $p_i\leqslant \sqrt {a_i}(i=1,2,\cdots,15)$.由于 $A$ 中的数两两互质,则 $p_1,p_2,\cdots,p_{15}$ 互不相同,而将全体质数自小到大排列,第 $15$ 个质数是 $47$,所以,若 $p_1$ 是 $p_1,p_2,\cdots,p_{15}$ 中的最大数,即有 $p_1\geqslant 47$,于是 $a_1\geqslant {p_1}^2\geqslant {47}^2>2008$,即 $a_1\notin M$,矛盾!
因此 $a_1,a_2,\cdots,a_{15}$ 中必有质数,不妨设 $a_1$ 为质数.今从集合 $A$ 中去掉 $a_1$,在剩下的 $29$ 个元素中,再次进行同样的讨论,可知其中的 $16$ 个元素中也必有一个是质数,设为 $a_2$.如此下去,可以连续进行 $15$ 次,每次都可从 $A$ 中取到一个新的质数,因此 $A$ 中至少有 $15$ 个质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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